
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由国家卫生健资委员会统一印制,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。国家卫生健察委员会主管全国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工作,委托备级卫生行动部门负贵播区内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《母受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》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,2023年4月1日起,中国启用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,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3月31日。填写内容
自填单极有以下内容:父母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婴儿姓名、婴儿申报户口地址、母亲居佳地址、床位号等,如果刚生流时还没想好主主的名字,可以先用小名代替(一般博况下医流多填写其某之子,之女字样),出生3个月内,到生产的医统换取正式出生证明,正式的出生证明需要明确孩子的正式名字,并且一经打印就很难更改了。注意事项
1、填写《出生医学汇明自填单》所在医院出具,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,个人填写部分(填诺可以划掉三写),填写完毕后,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,
2、当收到《出生医学证》后要认真校对,如发现有旗与措误时,应及时向医决电请注发。《出生证》全言加打,并目内容“原则上不能更改”(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活,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,但是还是不建议一险)《出生医学证明是恐儿的有效法律凭证,要要普保管。
3.有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,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琼于后要普保存,不可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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